前內政部長余政憲不是說政策要有生育補助嗎?真的實行了嗎? - 社會議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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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內政部長余政憲不是說政策要有生育補助嗎?真的實行了嗎?內容是什麼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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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enobia avatarZenobia2005-05-26
余政憲部長,您因為擔心台灣社會人口老化,開始思考如何鼓勵生育,甚至打算獎勵夫妻生第三個孩子!余部長,人們大概不會為了領三萬元而去生第三個孩子,而人們不生第三個孩子的原因是怕「養」,而不是怕「生」。所以,想要「養」孩子、願意「養」孩子的人,才是您目前最應當辨識出來,並且提供具體鼓勵的對象,因此我有兩個建議方案請您參考。  首先,請您務必支持最近可能在立法院討論的人工生殖法草案中的「代理孕母」合法化議題,因為這是一群不能「生」卻很想「養」的女性或夫妻的心願,這群人想要養育與自己及配偶有血緣關係的下一代,這是人之常情,就如同您或其他任何能夠健康順利自行生育的夫妻一樣,他們的心願應當被賦予高度尊重。這些人目前膝下無子,渴望當父母的心意十分強烈,因此絕不會視「養」孩子為畏途!這些夫妻就算沒有您初步建議中的兩萬元作為人工生殖技術補助,還是會拚命想辦法「養」自己的孩子。  其次,基於每年墮胎人次高達二三 十萬的報導,一方面具有生育能力的人們,尤其是健康狀況極佳的青少年,不斷毀掉已經塑造的生命,另一方面政府又開始努力鼓勵製造新生命,但是因為現代晚婚的傾向加上生第三胎的時間,恐怕夫妻生理年齡都已經不理想了,因此我們是否應當想辦法讓這些已經孕育的生命如期完成,但又可以找到這些新生命適合成長的家庭?也就是讓只敢「生」不想「養」的人的後半段任務交由不能「生」卻願意「養」的人來接棒?不過,這件事我保證比支持「代理孕母」合法化的難度更高,因為華人社會充滿血緣迷思,整個社會都是談DNA與尋根 ,所以健康的夫妻幾乎沒人願意在生了自己的孩子之後還去領養小孩,更遑論放棄「生」自己的孩子而直接領養小孩。儘管他們遇到不能生育的朋友,總還是說出這樣事不干己的話:去領養一個孩子吧!或是,領養的孩子跟自己生的一樣好。  然而,基於人道與人權考量,領養孩子事關重大且影響深遠,這件事只能採取高度鼓勵方式,並且目標絕不只是不幸的不孕夫妻,還應當有幸福健康的夫妻。所以,您的獎勵措施應當轉移到這些願意領養已經出生,或是即將出生孩子的家庭。例如,每收養一個孩子即比照生育津貼給予養育津貼,讓收養家庭擁有比一般家庭更高的免稅額。並且,如何讓社會不再將收養孩子視為禁忌話題,讓人們覺得照顧非血緣孩子是一種驕傲,而不是基於無奈所為,更是內政部同仁與社會大眾責無旁貸的責任。  余部長,讓某一個家庭的孩子從二到三,還不如讓另一個家庭的孩子從零到一。多數人會同意前者是負擔,而後者卻可能是悲哀的結束,甚至是歡樂的開始。從零到一,如果是堅持血緣關係,必須尊重;如果可以非血緣,請您嘉勉!身處一個孩子從零到一的家庭,收養了出生在別人家庭第三個孩子的我們,或許我們的切身經驗與誠心呼籲,可以成為您嘗試處理老人化社會問題的參考。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2/new/oct/17/tod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