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找過調解委員會幫忙,但前夫開價30萬,跟兒子的監護權,我認為太離譜了!!他不但連小孩ㄝ要當做合解的條件,還開價30萬...前夫是手骨折,腳有粉碎性骨折,經過醫生打上石膏,在一個禮拜左右就被他因為走路跟工作不便,全拆掉了,而後我就不斷的看見前夫可以自行開車跟走樓梯,還有抬玻璃工作,更問過同行的朋友,確定前夫走路跟工作都沒問題ㄚ...現在前夫的家人狂說因為前夫被我朋友打,所以都無法工作,長期需在家休養,不只要我們長期付擔前夫的房租跟
前夫被打後,我想談和解!但是明明就是前夫先到店裡鬧事 - 社會議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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